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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元皮鞋非真皮?拼多多划扣商户44万货款被判退回6万

  • 2020-01-16 10: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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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入驻商户所售58元女鞋存在“描述不符”情形,拼多多划扣该商户44万多元货款,并要求其赔偿消费者170余万元。该商户起诉拼多多,法院认为拼多多索赔金额过高,不予确认,实际判赔付37万多元,并要求返还多划扣商户的6万多元。该案于2018年11月21日审理结案,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判决结果。

  判决书显示,文成县优优依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依派”)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入驻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拼多多”)平台网站,注册店铺“薇蕴旗舰店”,店铺编号262366,店铺经营范围为服装、鞋类、箱包等批发销售。

  2018年1月7日,优优依派网上店铺“薇蕴旗舰店”收到了拼多多发的“薇蕴旗舰店描述不符处理通知”站内信,称该店铺销售的ID为XXXXXXXX的商品存在A类描述不符情形。

  8号楼注意到,拼多多站内信中提及的商品为一款中年女士软皮冬鞋,优优依派店铺对该商品的描述为“鞋面材质为真皮、二层牛皮,描述鞋内里为羊毛。”

  拼多多称,2017年12月3日,公司曾委托案外人花费了58元购买了该商品并寄给公司。后公司将该商品寄给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委托该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鞋面”为其他材料;“鞋内里”为聚酯纤维100%。

  根据平台合作协议和《拼多多描述不符处理规则》规定,商户销售商品存在“A类描述不符情形”时,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禁售商品、商品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禁止上新、禁止上架、增加店铺及/或关联店铺的保证金、限制店铺账户资金提现、解除协议、清退店铺等措施。

  因此,拼多多冻结了“薇蕴旗舰店”店铺账户资金、限制其账户资金提现,并禁止其商品上架;于2018年2月9日,两次从其账户划扣货款446105.02元。

  优优依派则认为,公司入驻时签署的是旧版本的平台合作协议,拼多多新版本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对此案不适用;并对拼多多送检商品是否出自自己店铺及检测报告提出了质疑。

  对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认为,优优依派在后续经营中,与拼多多签署了新的平台合作协议,且未对新平台合作协议提出异议,代表认同该协议。因此,此案中,拼多多按照新版本平台合作协议的认定符合要求。

  法院还表示,针对送检商品,拼多多提供了订单记录、拆包视频、物流信息记录、鉴定报告等证据,用来佐证送检商品来自优优依派店铺,且优优依派未提供反驳证据。因此,法院对涉案商品存在A类描述不符的事实予以确认。

  此外,优优依派在诉讼请求中提出,要求解除冻结的993.30元的店铺账户资金;返还划扣货款446105.02元,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以446,105.02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8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拼多多则要求优优依派承担给消费者1701774元的赔偿金。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表示,优优依派作为商品销售者,对商品信息负有真实披露的义务,其对商品的描述违反了平台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鉴于拼多多要求的赔偿金实属过高。因此,法院对赔偿金额做了纠正,判令实际赔偿金额为378172元,从先前拼多多划扣的货款中扣减,并要求拼多多在判决日起十日内返还剩余的67933.02元。

  对于优优依派利息赔偿申请和取消限制商品上架的申请,法院予以了驳回。判决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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