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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03-10 11: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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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3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孙为民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513,464,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62,081,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同)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5,158,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51,383,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0,306,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孙为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长张近东先生、董事徐宏先生、杨光先生、独立董事沈厚才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参加现场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蓓蓓律师、蔡含含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提案1、提案2和提案3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张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6,509,129,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451,130,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

  2、选举孙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6,501,422,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443,423,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

  3、选举任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6,501,353,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443,354,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

  4、选举孟祥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6,499,759,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441,760,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9%。

  5、选举徐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6,504,653,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446,653,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7%。

  6、选举杨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6,512,401,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454,402,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

  提案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柳世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6,508,62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450,625,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

  2、选举方先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6,508,622,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450,623,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

  3、选举陈振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6,509,526,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451,527,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

  提案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对该议案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汪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6,509,25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451,259,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

  2、选举李建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6,503,253,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445,254,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6%。

  提案4 关于设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赞成票6,504,667,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反对票7,434,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1%;弃权票1,36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赞成票446,668,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07%;反对票7,434,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3%;弃权票1,3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0%。

  提案5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赞成票6,509,761,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反对票2,342,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1,36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赞成票451,761,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19%;反对票2,34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票1,36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蓓蓓律师、蔡含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24            股票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20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7日(星期六(26.280, -1.41, -5.09%))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3月9日16: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张近东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孙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执行委员会主席:任峻。

  执行委员会委员:孟祥胜、侯恩龙、顾伟、龚震宇。

  执行委员会秘书长:黄巍。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同意:

  1、聘任侯恩龙先生为苏宁易购零售业务线总裁,负责苏宁易购零售业务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侯恩龙先生履行公司总裁职责。

  2、聘任姚凯先生为苏宁易购物流业务线总裁,负责苏宁物流集团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3、聘任孟祥胜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负责公司战略、组织、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工作。

  4、聘任顾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协助苏宁易购总裁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苏宁易购平台及零售云相关经营管理工作。

  5、聘任龚震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协助苏宁易购总裁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时尚百货、快消业务的经营管理工作。

  6、聘任田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协助苏宁易购总裁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家乐福(中国)经营管理工作。

  7、聘任黄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8、聘任黄巍女士为公司执行委员会秘书长,负责执行委员会日常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本次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名,同意聘任王蓓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结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结先生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电话:025-84418888-888480

  传真:025-8441888-2-888480

  邮箱:stock@suning.com

  邮编:21004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苏宁总部14楼董秘办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附件:个人简历

  1、侯恩龙

  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侯恩龙先生先曾在公司子公司、苏宁物流集团任职,现任苏宁易购零售业务线总裁,侯恩龙先生履行公司总裁职责。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侯恩龙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侯恩龙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侯恩龙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姚凯

  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姚凯先生曾在公司子公司、苏宁物流集团任职,现任苏宁易购物流业务线总裁。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姚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姚凯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姚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孟祥胜

  孟祥胜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海尔药业浙江市场部经理、南京东方智业管理咨询顾问,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孟祥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孟祥胜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孟祥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孟祥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047,949股,占公司总股本0.04%,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4、顾伟

  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顾伟先生曾在公司子公司、营销总部任职,现任公司副总裁。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顾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顾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顾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5、龚震宇

  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龚震宇先生曾在公司子公司、营销总部任职,现任公司副总裁。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龚震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龚震宇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龚震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6、田睿

  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田睿先生曾在公司子公司、营销管理中心任职,现任公司副总裁,家乐福中国CEO。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田睿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田睿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田睿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7、黄巍

  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黄巍女士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事务助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秘书长。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黄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黄巍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黄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8、王蓓

  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王蓓女士曾任公司结算管理中心结算管理部经理、常务副总监,现任预算绩效管理中心总监、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王蓓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蓓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蓓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9、刘结

  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刘结先生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事务助理、主任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刘结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刘结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结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刘结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21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7日(星期六)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3月9日17: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与会监事共同推举汪晓玲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推举汪晓玲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22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了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举手表决,一致同意推举华志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华志松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附:华志松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华志松先生曾任公司总裁办计划专员、财务总部办主任、财务会计部经理,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财务管理总部总部办执行总裁助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华志松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华志松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华志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华志松先生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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